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驻校商铺处罚细则(试行)
(院后发〔2022〕2 号)
一、服务形象态度
1. 员工着装不整洁,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2. 员工在经营场所、仓库抽烟、随地吐痰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3. 员工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
4. 员工服务态度生硬、恶劣,说话不文明,与学生发生争吵,核实一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
二、经营场所卫生
5. 经营场所地面脏乱,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6.储存食品场所乱堆乱放、有积尘、食物残渣、霉斑、鼠迹、苍蝇、蟑螂,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7.经营场所外实行“门前三包”,垃圾桶垃圾未及时清理,门前乱堆放杂物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三、食品安全
8.销售三无产品或过期食品或变质食品,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如产生恶性影响视情况从重处罚。
9.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未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如产生恶性影响视情况从重处罚。
10.采购物资未登记台账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11.出售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商品及无包装的食品;,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如产生恶性影响视情况从重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12、商户不得超范围经营自制食品,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如产生恶性影响视情况从重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四、其他
13.消费者投诉并经核实,每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14.消防等安全设备不完备,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15.其他不规范行为,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16.进入校园的送货车辆以及员工车辆不按规定停放、高速行驶、乱鸣喇叭,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17、不得将承租经营权转租(或转包、分包、部分分租)给第三方,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如产生恶性影响视情况从重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18、商户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超范围经营,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如产生恶性影响视情况从重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五、疫情防控规定(疫情防控期间)
19.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0.经营场所内学生未按规定戴好口罩,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1.送货司机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未按卸货要求卸货,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2.违反学院疫情防控其他规定,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