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食堂处罚细则(试行)

发布者: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04-30浏览次数:10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食堂处罚细则(试行)

发〔20221

  • 一、服务形象态度

  • 1. 员工着装不整洁,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2. 员工上班时戴金银首饰穿拖鞋的、长头发不扎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

  • 3. 员工在食堂操作间、仓库、出售间等地方抽烟、随地吐痰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

  • 4. 员工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

  • 5.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食堂负责人,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食堂班组长、厨师长等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

  • 6. 员工服务态度生硬、恶劣,说话不文明,与学生发生争吵,核实一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

  • 7. 内部员工之间或者员工与其他部门或单位员工间发生吵架、打架搬弄是非、影响团结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

  • 8. 服务承诺未上墙公示,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二、内外环境卫生

  • 9. 食堂各操作间地面脏乱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10.食堂窗、墙面等脏,有油污、积灰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11.冰箱灶台、烤箱、货架等设施设备有油污、积灰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12.地面、台面有垃圾存放不及时清理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13.垃圾桶不加盖,垃圾桶垃圾未及时清理,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14.抹布、砧板、菜刀等用具用后不洗刷干净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15.下水道未加网盖,堵塞外溢或有异味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16.所售饭菜内有异物、苍蝇、蟑螂等,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

  • 三、原料采购储存

  • 17.采购的蔬菜等原材料质量太差影响食用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并没收该批原材料

  • 18.使用三无产品或过期食品或变质食品,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如产生恶性影响视情况从重处罚。

  • 19.采购物资未索证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如产生恶性影响视情况从重处罚。

  • 20.采购物资未登记台账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四、生产加工销售

  • 21.蔬菜粗加工未使用工作台,直接在地面进行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22.冰箱存放物品未加盖加膜、摆放混乱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23.食品留样不符合规定,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300元。

  • 24.违规或未按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

  • 25.未明码标价,或没有及时更改标价,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

  • 26.未按规定报批,擅自上涨饭菜价格,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

  • 27.所有出售饭菜的分量、主辅料配比、价格与报备文件中承诺不一致,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

  • 28.销售隔夜蔬菜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29.出售食品不用专用工具,直接手抓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30.食品直接放在售卖台面上出售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31.不使用保温台,销售冷饭冷菜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32.销售腐败变质的食品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

  • 33.生熟混放,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

  • 34.原材料未按要求存放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300元。

  • 35.下水道盖板缺失,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

  • 36.后场设施设备等损坏未及时维修或报修的,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37.工具、容器分色不全或未按要求执行,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

  • 38.个人物品乱摆乱放,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39.抹布乱放,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40.收取现金,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

  • 五、考核投诉其他

  • 41.消费者投诉并经核实,每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42.安全员对煤气、水电等设施设备检查记录不完整,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43.人为破坏或未按规范操作导致设施设备损坏的,按该设备原价赔偿。

  • 44.制度不健全,每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

  • 45.其他不规范行为,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200元。

  • 46.年满意率考核低于80%,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  六、疫情防控规定

  • 47.食堂售卖间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 48.食堂送货司机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未按卸货要求卸货,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 49.违反学院疫情防控规定,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七、本办法由后勤管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