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固定资产处置的通知

发布者:梅丹丹发布时间:2023-10-08浏览次数:115

各部门、单位:

  后勤管理处将启动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汇总资产报废清单,依据《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文件要求提交报废申请材料(附件2)。

  行政办公家具报废年限参照《高校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见附件3)中最低使用年限15年;通用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空调)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

  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审核报废资产年限是否符合标准,再将审核后的报废申请材料电子档发送给后勤处舒红老师,纸质档由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后勤管理处506办公室。

  截止日期:10月13日

  联系人:舒红 赵娜娜

  联系电话:89716081

  【院发〔2021〕13号】关于印发《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资产处置申请表.xlsx

   最低年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