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后勤管理处5万元以下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学院5万元以下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提高维修改造工程的速度和质量,更好地为学院的教学、科研、生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保障,根据学院相关制度、规范,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实施依据
(一)项目以年度维修改造计划或学院有关批准文件为依据。
(二)相关二级部门申请零星维修改造报告项目。
(三)后勤管理处自行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前期工作
(一)学院年度计划和学院文件项目内后勤管理处综合办牵头,校园管理科组织相关单位、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前期论证,通过现场查看、座谈咨询,明确项目具体要求,委托专业人员编制项目预算。
(二)由二级部门向后勤处综合办报告,由综合办转交,校园管理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前期论证,通过现场查看、明确项目具体要求,委托专业人员编制项目预算。
(三)后勤管理处自行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由综合办立项,校园管理科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前期论证,通过现场查看、明确项目具体要求,委托专业人员编制项目预算。
三、项目审批权限
(一)5千元以下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分管处长审核,报后勤管理处处长同意后实施。
(二)5千元及以上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报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批后由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5千元及以上自行修建实施的项目:根据项目依据、要求、预算,填制“南邮通达学院校园零星维修工程项目联系单”,详细说明项目实施原由、工作量及预算费用;注明项目论证人员、联系人员、实施单位签收人员;报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核,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5千元以下零星维修改造工程由校园管理科直接委托资质、业绩、信誉度比较好的施工单位(与学院长期合作且综合评价较好的优先考虑)。
五、询价及项目合同签订
(一)5万元以下(5千元及以上)的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填写根据“南邮通达校园零星维修工程项目联系单” 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具备法人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学院和施工法人单位签订合同。
(二)5千元以下零星维修项目主要分为:土建、水电安装、装饰、五金、智能化等类别,不再签订相关合同。
六、项目现场管理
校园管理科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现场管理,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施工的进度、工作量、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七、维修增减项和变更
(一)维修增项和变更由二级部门、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向后勤管理处综合办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增减项和变更。项目负责人按照规定办理增减项和变更批办单、变更审批表等报批手续。
(二)5千元以下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增项和变更增加5千元以下由后勤管理处分管处长同意后报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批后实施。
(三)5千元及以上2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增项和变更增加5千元及以上1.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分管处长审核报后勤管理处处长审批后同意后实施。
(四)2万元及以上的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增项和变更增加1.5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同意后报学院领导同意后实施。
八、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校园管理科组织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组织初步验收,未达验收要求的,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后勤管理处综合办组织校园管理科、报修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要求报销付款。
九、项目咨询造价及结算审计
造价咨询和结算审计单位由后勤管理处指定有资质信誉好一家单位实施。校园管理科负责零星维修工程的造价咨询和报销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校园管理科完工后根据工程项目结算咨询(审计)的相关规定报综合办,由综合办负责结算审计:
5千元及以上至2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原则上后勤管理处指定一家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后由校园管理科直接报销。
2万元及以上原则上由后勤管理处指定一家审计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后报南邮审计处审计后校园管理科直接报销。
5千元以下项目不再进行审计。
十、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邮通达学院校园零星维修工程项目联系单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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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修单位 |
(部门公章) | 维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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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修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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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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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综合办公室 | 任务确认、分配: 综合办公室: 年 月 日 | ||
后勤管理处校园管理科 | 预算明细、实施单位:
论证人员: 年 月 日 | ||
项目增项 | (项目增项由部门负责人、综合办、校园管理科现场确认):
年 月 日 | ||
后勤管理处 分管领导 |
年 月 日 | ||
后勤管理处主要领导 |
年 月 日 | ||
学院 分管领导 |
年 月 日 |
注:5000元以上由造价单位提供材料,附件。
南邮通达学院校园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增减项和变更单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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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修单位 |
(部门公章) | 维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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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修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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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项和变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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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综合办公室 | 任务确认: 综合办公室: 年 月 日 | ||
后勤管理处校园管理科 | 预算明细(由原实施单位实施):
校园管理科: 年 月 日 | ||
项目增减项 项目变更 | (项目增减项、变更由部门负责人、综合办、校园管理科现场确认):
年 月 日 | ||
后勤管理处 分管领导 |
年 月 日 | ||
后勤管理处主要领导 |
年 月 日 | ||
学院 分管领导 |
年 月 日 |
注:5000元以上由造价单位提供材料,附件。
南邮通达学院校园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验收单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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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修单位 |
| 维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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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修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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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
施工单位 验收意见 |
年 月 日 | ||
报修单位 验收意见 |
年 月 日 | ||
验收结论 | 合 格 ( ) 不合格 ( ) | ||
参加验收 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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