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京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6浏览次数:29

各处(室):
    根据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为摸清南京固定资产的整体情况,盘活已搬迁至扬州校区的固定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重置和闲置,拟对南京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现将贵部门所保管的南京固定资产自查情况表分发给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请认真核对名称、型号规格等相关信息。能找到实物资产的请在“去向”一栏填写存放地点;不能找到实物资产的请在“去向”一栏填写实际情况;在自查表上没有体现的(有实物无帐)实物资产请在“固定资产盘盈情况表”中详细登记,不得漏登和重登。
    核对无误后,请资产所属部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在明细表上签字确认,并在“备注”一栏填写资产使用现状(在用或是闲置),以便我部门按学院要求对南京固定资产中的闲置资产进行合理分配。      
    固定资产自查情况表和固定资产盘盈情况表请于2015年10月31日前送至后勤管理处。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