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学习秩序,为广大同学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实现教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1号令)和《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室作为教学和学习的公共场所,任何人进入教室都要自觉遵守本规定。
二、在教室内要服装整洁,严禁穿背心、拖鞋或以有悖于学生形象的装扮进入教室。
三、在室内应举止文明、讲究礼貌,严禁大声喧哗、打闹、抽烟、喝酒;严禁携带食品入内;严禁违反公共道德的不文明行为,影响他人学习。
四、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严禁在墙壁、桌椅上涂鸦、张贴广告;严禁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口香糖等。
五、严禁攀爬教室内护栏或窗户,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
六、严禁用物品占座现象发生,离开教室时要随身带走私人物品,教室管理部门一律不负看管责任。
七、教室内严禁无人状态下使用充电器,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用品。
八、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严禁私自乱接水电管线。
九、爱护教室内的公共财物和设施,严禁损坏、挪用教室内桌椅、多媒体设施、黑板及教具等设施。凡人为损坏设施者按设施原价赔偿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凡在教室内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教学保障处批准后,再到后勤管理处教室管理部门备案。活动组织者负责做好教室内设施的保护、安全及卫生清理等项的工作。
十一、遵守教室正常作息时间,按时离开教室,不得逗留、住宿。
十二、对于违反教室管理规定者,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本规定适用于学校的公共教室、多媒体教室和专业教室的管理。
一、教室作为教学和学习的公共场所,任何人进入教室都要自觉遵守本规定。
二、在教室内要服装整洁,严禁穿背心、拖鞋或以有悖于学生形象的装扮进入教室。
三、在室内应举止文明、讲究礼貌,严禁大声喧哗、打闹、抽烟、喝酒;严禁携带食品入内;严禁违反公共道德的不文明行为,影响他人学习。
四、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严禁在墙壁、桌椅上涂鸦、张贴广告;严禁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口香糖等。
五、严禁攀爬教室内护栏或窗户,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
六、严禁用物品占座现象发生,离开教室时要随身带走私人物品,教室管理部门一律不负看管责任。
七、教室内严禁无人状态下使用充电器,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用品。
八、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严禁私自乱接水电管线。
九、爱护教室内的公共财物和设施,严禁损坏、挪用教室内桌椅、多媒体设施、黑板及教具等设施。凡人为损坏设施者按设施原价赔偿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凡在教室内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教学保障处批准后,再到后勤管理处教室管理部门备案。活动组织者负责做好教室内设施的保护、安全及卫生清理等项的工作。
十一、遵守教室正常作息时间,按时离开教室,不得逗留、住宿。
十二、对于违反教室管理规定者,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本规定适用于学校的公共教室、多媒体教室和专业教室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