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加强我院固定资产管理,避免资产闲置浪费及流失,经研究决定,从12月1日至1月10日在全院范围内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现就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工作指导思想
通过清查,全面真实反映我院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通过清查,摸清家底,了解资产流向,防止资产流失,为学院改革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二、清查范围
截至2014年11月30日全院各种资金(除私人资金外)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具体包括经营性固定资产(指资产在职能部门登记的部分)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
三、清查方法
本次清查采用“以账对物、见物登账”的方法,各部门自查与学院复查相结合。学院各部门以后勤管理处提供的实物账为依据,由各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核实本单位固定资产明细账,根据核对情况填写《固定资产自查盘点表》,包含《固定资产自查情况表》、《固定资产清查盘亏明细表》、《固定资产清查盘盈明细表》。
四、清查工作的步骤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12月1日—14日,清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各单位自查阶段。
本次清查工作由清查工作组具体布置,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进行清查业务培训。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核实固定资产明细账,做到本单位自查的固定资产不重不漏,账账一致、账实相符。对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要分别逐项说明产生的原因,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对于各部门用自有资金购置及接受捐赠而没有登记的固定资产,应列入清查范围。12月15日前各部门应将《固定资产自查盘点表》上报清查工作组。
2、12月15日—25日,清查工作组复查阶段。
清查工作组组织对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情况作为考核各部门清查工作质量的主要依据。
3、12月26日—31日,差异分析阶段。
清查工作组对清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就清查中出现的问题提交学院研究。
4、1月1日—10日,账务调整和上报阶段。
清查工作组对清查过程中报损、报废的资产和未达账项,以及各部门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学校规定的程序报批后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要求调整相关数据,形成固定资产清查相关报表,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完成学院资产清查的数据汇总、报表打印和数据及相关资料存档等工作。
五、清查工作的要求
本次清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主动参与、密切配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面清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清查要求分单位提供清查资料,切实弄清固定资产实物流向。
2、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兼职资产管理员进行清查,层层抓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此项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3、各部门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上报资料必须有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附表:(详见后勤管理处下载专区)
1.固定资产自查盘点表
2.固定资产盘盈情况表
3.固定资产盘亏情况表
为加强我院固定资产管理,避免资产闲置浪费及流失,经研究决定,从12月1日至1月10日在全院范围内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现就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工作指导思想
通过清查,全面真实反映我院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通过清查,摸清家底,了解资产流向,防止资产流失,为学院改革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二、清查范围
截至2014年11月30日全院各种资金(除私人资金外)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具体包括经营性固定资产(指资产在职能部门登记的部分)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
三、清查方法
本次清查采用“以账对物、见物登账”的方法,各部门自查与学院复查相结合。学院各部门以后勤管理处提供的实物账为依据,由各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核实本单位固定资产明细账,根据核对情况填写《固定资产自查盘点表》,包含《固定资产自查情况表》、《固定资产清查盘亏明细表》、《固定资产清查盘盈明细表》。
四、清查工作的步骤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12月1日—14日,清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各单位自查阶段。
本次清查工作由清查工作组具体布置,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进行清查业务培训。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核实固定资产明细账,做到本单位自查的固定资产不重不漏,账账一致、账实相符。对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要分别逐项说明产生的原因,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对于各部门用自有资金购置及接受捐赠而没有登记的固定资产,应列入清查范围。12月15日前各部门应将《固定资产自查盘点表》上报清查工作组。
2、12月15日—25日,清查工作组复查阶段。
清查工作组组织对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情况作为考核各部门清查工作质量的主要依据。
3、12月26日—31日,差异分析阶段。
清查工作组对清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就清查中出现的问题提交学院研究。
4、1月1日—10日,账务调整和上报阶段。
清查工作组对清查过程中报损、报废的资产和未达账项,以及各部门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学校规定的程序报批后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要求调整相关数据,形成固定资产清查相关报表,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完成学院资产清查的数据汇总、报表打印和数据及相关资料存档等工作。
五、清查工作的要求
本次清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主动参与、密切配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面清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清查要求分单位提供清查资料,切实弄清固定资产实物流向。
2、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兼职资产管理员进行清查,层层抓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此项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3、各部门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上报资料必须有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附表:(详见后勤管理处下载专区)
1.固定资产自查盘点表
2.固定资产盘盈情况表
3.固定资产盘亏情况表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2014年11月24日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