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来我院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发布者:梅丹丹发布时间:2013-09-30浏览次数:29

    2013年9月27日下午,扬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曹之风副处长、刘萍副处长率督查小组一行三人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我院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后勤保卫处葛超处长、周玉松陪同检查。

    督查小组对我院的电梯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轿厢内是否张贴了检验合格标志、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制定了电梯运行应急预案;电梯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梯维保合同是否签订、维保记录是否齐全等方面进行检查,并督促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乘梯安全。检查期间,后勤保卫处葛超处长就校园内特种设备的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汇报,督查小组充分肯定了我院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对我院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特别是规范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给予了高度赞赏并提出建议。

    经过此次安全监督检查,我们对特种设备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有了深层次的理解,更深刻的认识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后勤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标准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推进全校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